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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民商法规制

来源:www.37lw.cn 编辑:admin 时间:2017-08-08
一、前言 
  21世纪,是一个崭新的时代,是信息技术的时代,我们在享受着新时代的各种成果的同时也在承受着新时代带来的各种挑战。像是随着社会的贫富差距逐渐加大,社会成员之间出现了经济失衡的问题,新时代经济活动中随着出现的种种问题,格式合同成为一种避免问题解决问题的主要手段,但是合同中也有可能出现各种不公平和平衡的问题,尤其是免责条款的制定,就会失去了一定的效益和功能。所以,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制定也应做出相应的改变,进行民商法规制,做到能够适现代社会的要求,解决当下的新问题,更好地服务于人民,有效地体现出其目的价值,为人民和新时代创造出更大更多的利益,充分发挥其保证均衡性的作用,维持公平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二、新时代背景下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民商法规制必要性 
  1.平等是一切交易行为的基础 
  在制定格式合同的过程中,企业的相关法人会制定一些免责条款来保障自身的权益。所谓免责条款,也就是说基本上法人完全不承担责任。在制定这些免责条款时虽然有第三方进行监督,但也不是由交易双方共同协商完成的,主要是一方企业法人或是机构来制定的。因此,这样的结果肯定会存在一些不公平、不平等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对对方的利益有所损害。也就是说,在格式合同上,免责条款主要是让制定方的权益得到了保障。 
  这样,在市场经济交易中,如果一方比另一方更具市场地位和经济优势,在制定免责条款时,不可避免地就会出现一些霸王条款由此可见,而相对处于市场经济弱势地位的一方只能默认这些免责条款,否则很有可能导致合作关系的结束。在格式合同中这样制定免责条款,强势的一方企业能够更大程度上保障自身的利益,获取利润,而相对弱势的一方企业就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和风险。在我国当前的法治社会中,这显然是不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的,因此我们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对格式合同的制定进行规范。 
  2.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打破了交易合作关系中的安全、公平以及均衡 
  安全、公平、平等以及均衡属于交易合作关系中不变的守则。不管时代怎样的发展演变,均衡应该都始终代表着市场交易合作体系中最为重要的根本性以及终极性的目标和发展方向。效益是新时代来临之际的企业交易合作的最为基础的目标和价值实现。效益在双方合作关系中所占据的位置不容小觑。这个时候,安全性与均衡成为首要问题。效益与均衡和安全在一定的程度上存在着矛盾和冲突,以至双方的目的价值在不平等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无法充分体现。 
  三、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民商法规制策略 
  1.对市场经济主体行为加强防范、监督和管理 
  市场经济主体复杂多样,行为也是千奇百怪,没有一定的监督和管理必定会导致市场上一片混乱,这是时候就需要政府充分发挥出其职能,行使对于市场经济主体行为的监督权利和管理管理,利用各种有效手段对市场经济进行规整,促进其安全健康发展下去。而政府为了确保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民商法规制能够落实应该做到:首先确定要坚持诚实信用以及平等原则的经济主体,并引导其遵循该原则,另外还要建立健全的监督制度对其进行监督;其次是,将监管制度和引导方式公开化、透明化,既要建立出个人的信用管理制度也要建立企业的诚实信用和平等管理机制。 
  2.强制性和任意性条款的相互配合作用 
  另外,如果我们能够提前预测到格式合同免责条款中不平等的部分,我们可以提前采取强制性条款的规制方式进行调整;但是,不可避免地,在免责条款的制定中,很大程度上我们是难以预测到的,这就需要采取对任意性条款的规制方式进行调整。有些国家或者是地区,通过立法的方式增强任意性条款的强制性,这样能够更大程度上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强制性条款的规制可以体现出法律的威力和价值;任意性条款的规制一方面能够利用自身弹性较大的特点调节法律的刚性,另一方面还能够对条款中的漏洞和缺失进行补充。二者的结合,相互配合和综合运用,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不仅能够保障格式合同制定的正义性和公平性,而且也能够保护交易合作双方以及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结束语 
  随着社会的进步,以及人们的法律意识的提高,合同在社会经济活动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提高企业双方的合作效益,格式合同也被廣泛使用。而免责条款在格式合同中一定的程度上免除了法人的责任和风险,对另一方企业是不公平的。而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民商法规制是为了给经济主体提供一个更加良好的发展平台,从而双方能够平等的进行协商与享用经济资源。 
  【参考文献】 
  [1]吴清培。浅析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民商法规制[J]。法制博览,2016,(34):271。 
  [2]郭情情。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民商法规制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6,(06):9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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