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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中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的属性

来源:www.37lw.cn 编辑:admin 时间:2017-09-04

一、引言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网络购物成为人们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但是网络消费存在着严重的问题,由于网络交易的虚拟性,特别是商品的经销商所提供的商品的图片和介绍以及卖家的评价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也就是说买家秀和卖家秀具有巨大的差异,在消费者进行购买的过程中会出现购买价值并不能够满足消费者的正常标准需求,这就会对消费者造成财产或日常生活方面的损失,在卖家态度恶劣并且不主动承担责任的情况下,这时消费者就可以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消费权益,施行后悔权制度,用适当的方式求得补偿或退换等。所以说对于网络消费,后悔权制度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也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保障,为了更好地解决网络消费的问题,我们仍需对此不断进行完善和改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的权利。

二、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的属性

1. 属于消费者的权益

通过各个方面的了解,我们得知后悔权制度是一种保护消费者正常购物的法律规定。它指买家在购买商品时,如果出现商品的使用价值并未达到所支付的财务价值,在性价比相对较低的情况下,买家提出退货退款的要求,卖家必须遵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实施。美国最早设立了后悔权制度,最初是为了防止一些不正规的营销或诈骗手段,规定交易进行以后,买家可以在三天之内获得无偿退款的权利。但是在现在的销售行为上仍然充斥了大量的不法手段来骗取消费者的财产,所以国家对此类后悔权规定进行了修改和完善,逐渐形成了当今的后悔权法律体系。后悔权的主动权在于消费者,主要是保护消费者财产安全的一种法律,所以它的属性可以大致划分为消费者的权利,在卖家和买家两者中,更大程度地保护了买家的权益,同时也促进了消费经济的发展,提高了交易的质量,为消费者营造更加安全、自由、有保障的消费环境。

2. 具有法律性质

消费者后悔权制度不再是一种交易间的口头规定,它更是对消费环境的一种法律保护,不再是仅仅涉及到良心上的谴责和从商之道上的诚信,更加严重的是已经演变为一种法律的明文规定,突出了诚实守信经商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如果触碰到法律的底线,就必须要对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接受法律的制裁。从经济学来看,经商最重要的就是诚实与守信。诚信在经济学中就是商业贸易的基础,是一切交易行为发生的前提,只有诚信经商才能保证交易顺利地进行下去。而现如今的社会仍然存在着许多漏洞,并且随着科技的进步与发展,网络购物越来越流行,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比较偏爱网购这种潮流、方便、快捷的购物方式,但同时也为不法商家营造了恶意营销的机会,由于卖家和消费者在交流的过程中一直通过网络来传递信息,许多方面并不能够清晰地进行了解,从而造成商品与所描述物品特征不符的现象。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就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这并不是一种协商性的商议,而是一种强制性的要求,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受伤害,但是这种强制性也往往会物极必反,所以合理正确运用消费者后悔权制度才能够维护消费市场的和谐发展。

3. 具有限制性

虽然消费者后悔权能够保护消费者,但是由于一些没有善意、扰乱交易的人抓住了这项法律的制定,依靠法律的权力肆意妄为,会对卖家进行各种不公平的要求,我们为了维持交易消费的公平性,将此项消费者后悔权制度设置了限制,依据法律规定只能够在网上购物、电视购物、以及电话购物等不涉及到“面对面”交易这种情况下法律规定才能够生效。而在一些日常生活中的商场、地摊、超市等消费区域此项法规不能行使其权利。但仍然有一些合法商家为了提高商场的品质质量和购物安全,会特此规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实行规定日期内的退货、退换、退款、免费维修等服务,这属于商家企业的自愿规定,同时也会受到法律的保护。面对网络购物的虚拟性和复杂性,如果不对这种情况加以控制,任其发展,最终会扰乱社会的消费市场,造成巨大的市场经济损失。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的限制性能够有效地避免了此类情况的发生概率,让交易之间达到公平的状态,不只对经济法的实行启动了保障作用,同时也有益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三、完善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的相关措施

1. 对网络购物加强防范措施

根据经济法的规定,交易双方必须做到以诚信的态度进行交易。所以针对这方面,我们要同时做到严加规定和管理。首先从卖家方面进行严格管理,我们要从网站、购物平台、或者销售中心等站点加强对商品的质量评测和筛选,避免和杜绝劣质产品流入到消费市场中去,这不仅会降低销售网站的市场地位,更会拉低在消费者心中的地位,造成对此营业市场一种低价、低档次、低规格的错觉,会影响今后的销售水平,同时加强质量的监管也能够有效避免今后交易的退货现象,能够降低商家支付退货邮费的成本,对经营也起到有效的帮助。同时在另一方面也要对消费者进行各种规定和限制,有些消费者假借后悔权制度的名义,在正常销售后无理要求商家进行退货处理,达到免费试穿衣服或者故意为难商家的不合理行为,我们在保护消费者的同时也要做到保障合法卖家的正常经营。所以对于消费者来说,在退货的过程中要设置一些条件和要求,在符合这些条件之后确认所收到的商品确实是不符合标准或者不合适,才能够进行退货处理。所以我们要加强对网络购物的防范措施,从两个方面管理网络交易市场的规章秩序,维持好进行交易的发展状态。

2. 明确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的细节

在网络交易平台上,无论是产品的种类还是人员的数量都是极其庞大的,所以在进行交易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矛盾和纠纷,我们很难做到公正地对此类事件进行公平正确的判断,这也是消费者后悔权制度中不完善的地方,正因为不能将各种细节明确到制度中去,造成双方所担负的责任模糊不清,无法评测出是哪一方造成的原因。例如在网络购物中往往会存在着色差、尺码等问题出现,由于卖家在模特拍摄中往往会涉及到修图和调节光度的操作,会造成实物与图片之间存在着色差,但是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并不会造成后悔权的强制性处理,但是由于规章制度的不明确,没有制定相应的标准,我们很难判断出属于消费者的责任还是属于卖家的责任,就会在支付退换邮费的消费上产生分歧,同时引起此类现象的还有尺码问题、发货问题等多数诸如此类的原因,所以制定后悔权益制度的相关细节是非常有必要的,能够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纷争,明确规定除双方各自应该担当的责任外,维护网络消费的制度,完善后悔权制度的管理,对解决销售问题能够提供很大的帮助。

3. 制定售后服务体系

网络购物虽然不同于日常生活中的消费,但无论是从线上销售还是售后服务上都应该做到有所保障。在经济法中,售后服务是对消费的完善,也是为下一次的再次消费奠定基础,在顾客心中树立好的购物风尚,用好的服务态度吸引消费者的回头率。在生活中,我们也会见到这些售后服务,例如在商场中,或者售楼处、各类产品的旗舰店等,都是对消费者后悔权的后期应用提供便利,解决问题。所以在网络购物中同样要制订相关的售后服务体系,在买卖双方协商不当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线上购物售后服务进行调解和处理,同时也起到了一些中间调和的作用,在双方责任模糊不清,无法确定由谁来担负责任的条件下,可以有一个协调的过程,最后由售后服务平台按照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解决双方的矛盾。所以制订售后服务体系对消费者后悔权提供了实施的空间,在网络购物的过程中做到随时随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对消费中产生的问题可以做到及时解决,售后服务为网购提供了一份信任与安全保险,有利于今后网上消费的发展。

消费者后悔权制度也许对于很多人来说有些陌生,但它对于日常消费的重要性是不可忽视的,这种法律逐渐演变为社会交易中的一种必不可少的保障。但是如何正确应用后悔权制度的关键,还是要向人民进行大力宣传,只有正确了解了它所规定的意义,才能对法律进行合法实施。现如今网络购物飞速发展,已经成为社会经济主体组成的重要部分,为了保障网络购物能有一个好的发展前景,为了促进社会经济蒸蒸日上,我们仍需在消费者后悔权制度上不断完善与更新,创建全面系统的法律体系,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王诣童. 经济法视角下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的属性与完善[J]. 法制博览,2015(34).

[2]潘振华. 试论经济法视角下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的属性与完善[J]. 法制博览,2015(24).

[3]潘霞. 经济法视角下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的属性与完善[J]. 廊坊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03).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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